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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堂而皇之地在包装上标注有机大米粉调研

民生评论  2020-05-13 06:22 字号: 大 中 小

> 英优儿婴儿营养米粉虚假标注有机字样被查处 15:13:00

明明只是含有一点有机大米,却堂而皇之地在包装上标注“有机大米粉”。近日,青白江一家经营婴儿用品的小店因为销售的婴儿米粉虚假标注“有机”字样而被工商部门查处。

5月16日,青白江工商局执法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区一家婴儿用品店售卖的“有机”婴儿米粉,并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等手续,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店进行了调查。现场检查发现,其销售的“英优儿”营养米粉系列产品(标注为“南昌嘉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和“冰纯”大米粉(标注为“南昌泽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在外包装上涉嫌违规使用“特别添加有机大米”、“有机大米粉”等“有机”标识。

根据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有机配料含量等于或者高于95%的加工产品,才可以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字样。而有机配料低于95%且等于或者高于70%的加工产品,才可以标注“有机配料生产”字样。而如果有机配料含量低于70%的加工产品,只能在产品成分表中注明某种配料为“有机”字样。

虽然店主刘军(化名)已让两生产厂家提供了有但仍打入被害人账号以求嫌疑人放人机大米认证证书、进货清单甚至米粉的质检合格报告,但最为关键的、能证明有机大米含量比例的材料厂家却迟迟没有提供证明。6月1日,南昌嘉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发来“情况说明”,称“有机米粉的认证正在办理中”;同日,南昌泽园食品有限公司也说明:“我公司的有机食品转换证正在办理中。”

对此,工商执法人员表示,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标注“有机”等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工商执法干部对刘军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罚,并要求生产厂家消除其外包装盒上的违法标识。

成都市工商局提醒: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和“无污染”、“纯天然”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广大市民在购买有机食品时,个股方面可向商家索取有关认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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