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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民发201727号

民生评论  2020-02-11 03:40 字号: 大 中 小

关于规范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朝民发〔2017〕27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直社会组织:

根据历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实际情况,给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朝阳市开展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规范如下:

一、2016年度年检时间安排

1、2017年4月12日至6月30日为社会组织申报阶段;

2、2017年7月1日至8月31日为登记管理机关审核阶段及年度检查工作结果公布时间;

3、2017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为社会组织整改阶段;

4、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整改结果公布时间。

二、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步骤

1、市局及各县(市)区登记管理机关要组织所有2016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社会组织在朝阳市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年度工作报告,上传审计报告。

2、年度检查工作报告按照辽宁省民政厅制定的文本格式填写。

3、审计报告按照民政部印发的《全国性社会团体2015年度检查财务审计报告模板》要求出具。

4、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在接收社会组织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审计报告后,必须于2017年9月10日前以各自民政局的正式文件的形式公布年度检查结果,同时在上和当地正式报刊上公布年检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正式文件必须以挂号信函的形式寄达社会组织,没有接收到的必须有正式的回馈记录,做为执法档案存档。

三、加强对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审核

通过对2015年度年检工作的检查,发现各县(市)区登记管理机关存在下列问题:

1、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报告书填写不完善,基础信息有空项,存在漏填现象。社会组织内部建设情况不填写,负责人信息不全的。主要体现在社会组织负责人只填写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信息,没有副会长,秘书长等信息。党建工作情况登记表不填写或全部为0。

2、各县(市)区登记管理机关对审计报告报送情况把关不严,存在不报送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结论为0的现象。

3、社会组织参检率低,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未达到90%。

为了杜绝上述现象的发生,规范如下:

1、全面依法严格开展全市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全市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所有工作程序、工作步骤、工作结果和所有的法律文书必须规范,为全面清理僵尸社会组织提供法律依据。市局将对年度工作检查表格文档进行系统的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如果发现不合格的单位,将以正式的形式和上公开的形式对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公开通报,并要求整改,并公开整改结果。

2、市及各县(市)区登记管理机关对各会计师事务所做出严格要求,每一份财务报告上必须提出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办法。特别是审计结果为0的社会组织,其财务情况必须要进行完整的分析总结,提出问题,并给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市局将在正式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之外的会计师事务所中聘请专业人员对所有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验收,发现审计报告有问题的,随即解除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3、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必须在上进行,所有应该在上进行的操作,不允许搞变通不上。

四、做好2016年度检查工作有关要求

1、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民办函〔2017〕84号)精神,各县(市)区开始年检前,应对2016年1月1日前成立的社会组织,按原组织机构代码进行存量代码转换;若存量代码信息不清,以社会组织实际持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准;若无组织机构代码证,可让该组织提供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后,直接赋予新码。不迟于2017年4月底前完成该项任务,并将电子数据汇总上报

。各县(市)区社会组织应于2017年9月1日前完成新证换领。对于逾期未领证书的社会组织,加强催告;对其中多年不参加年检、联系不上的僵尸组织,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纳入社会组织信用管理。

2、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本年度各县(市)区要按照不低于注册登记数量3%的比例,对所属社会组织进行抽查。抽查重点是大的社会组织、重点社会组织、敏感社会组织。各县(市)区登记管理机关,必须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列出抽查的社会组织名单并上报市局,届时市局将对这些社会组织进行抽检。

3、关于年度社会组织检查工作的档案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档案管理工作,所有年度检查工作形成的表格、数据、财务审计报告、公示文件、公示原件必须立卷归档,市局将对档案归档工作进行专题检查。

4、按辽民函【2010】136号《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通知》联合文件的规定的,凡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消防安全必须获得公安消防部门的审查通过要求和辽公通【2015】126号文件《关于开展养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所有养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出具办公地点消防合格手续,不能出具消防合格手续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必须依法办理法人注销登记。

5、在年度检查通知中必须要求各个社会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办公地址和法定代表人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第一时间办理变更手续,确保办公地的安全及办公地址的合法有效,我局所有法律文书都将按社会组织自己提供的地址送达,地址无效的自负。

6、市局和各县(市)区登记管理机关要按照国家要求,聘任高级会计师协助对重点社会组织的现场年度检查,对其财务情况进行完整的检查,并给出完整的财务报告。

7、逾期不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审计报告,对两年以上不参加年度工作检查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坚决依法进入撤销程序。

8、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将并于2017年10月31日前对各县(市)区登记管理机关年检情况进行通报。

五、僵尸社会组织的清理步骤:

1、僵尸社会组织判断标准:①长期不开展活动;②无办公场所或办公场所长期无人办公;③长年找不到联系人,失去联系的。④多年不接受执法机关依法检查。⑤按《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两年不参加年度检查的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⑥按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执法惯例三年不接受年度检查的社会团体。

2、对于上述僵尸社会组织在依法完成本年度工作检查后全面进行清理工作。两年不参加年检的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依法启动撤销登记工作。两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依法终止其活动,三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依法启动撤消登记工作。

撤消登记属于行政处罚。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后,除组织清算、办理注销及进行诉讼活动外,不得开展任何其它活动。社会组织被撤消登记后,其主体资格、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只有注销登记后,社会组织的主体资格才完全灭失。

执法机关注意的问题是启动撤销登记工作只要依据合法,程序合法不必担心社会组织提出对执法机关的诉讼,因为法律已经明确社会组织的登记被撤销后,社会组织的对外活动资格丧失了,社会组织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仍由社会组织自身承担。

3、撤销登记程序:撤销社会组织的依据必须合法;不能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进行社会组织的撤销工作,如某某局关于撤销某某社会组织登记的通知等;必须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从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预先告知、申请听证的要依法组织听证、做出处罚决定、送达、公告这些环节缺一不可。对于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但必须在穷尽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后方可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必须注意处罚预先告知的环节必须在公告满60日之后生效才可以进行其它环节。行政处罚送达也是在满60日后生效。总计两次公告送达。撤销登记后行政执法机关的主动执法任务完成。注销登记应由社会组织完成清算后主动进行,执法机关不得主动注销社会组织。

朝阳市民政局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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