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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民政局开展农村低保整治行动助推阳光

民生法规  2019-09-07 13:47 字号: 大 中 小

  腾冲市民政局开展农村低保整治行动助推“阳光低保”

  自年初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召开农村低保整治专项行动以来,腾冲市按照会议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和群众期盼,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核心理念,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以四个强化,积极开展农村低保整治,助推“阳光低保。”

  一是强化精准施保。制定下发了《腾冲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腾民政发〔2018〕21号),强化乡镇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发挥,落实以公职人员为主,对所有在册的特困、低保人员进行入户核查,做到困难对象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核查清楚,困难现状核实清楚。

  二是强化担当。认真落实民政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强力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对家庭生活实际困难户,采取个人申请与主动发现相结合;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做到见人、见户、见图片相结合;制度性保障与医疗救助、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扶贫帮困路上不少一人、不漏一人。

  三是强化跟踪问效。以问题为导向,采取不打招呼、不需陪同,直接按照保障人员名单,开展明查暗访。对保障对象是否到位、保障资金是否按月足额发放、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进行深入细致的核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低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形成威慑力。向220个村(社区)统一配送民政社会救助公示栏,公布民政民生资金监督,以政策透明促公平、以对象公开促公正。

  四是强化兜底保障

  。按照相应程序,以动态化管理为要求,针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无业可扶、无力脱贫”户及无劳动能力且无致富途径的困难户,落实好政策性兜底保障,确保其收入不低于脱贫退出标准。协同推进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积极实现“两线合一”。截止2018年5月,腾冲全市共落实特困人员供养2615户3008人,月发放资金142.46万元;城市低保对象925户1288人,月发放资金50.8万元;农村低保对象9697户19613人,月发放资金455万元。用实际行动,充分发挥了民政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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