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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了

民生历史  2021-12-12 06:42 字号: 大 中 小

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扶持就业困难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制定出台了《金昌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

据了解 《办法》中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为满足社会公益服务需求而由政府主导开发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办法》规定,公益性岗位适用对象主要包括:政府主导开发的保安、保洁、保绿、交通协管、养老服务、医护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公共物业管理、旅游景区公厕保洁、劳动保障监察协管等岗位。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大龄人员(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身体有残疾(持残疾证)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居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失业土地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在我市注册报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可优先聘用。

《办法》对岗位界定更加清晰,覆盖人群更加精准,标志着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开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也表明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机制的建立健全又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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