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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政策培训的区域

民生历史  2020-05-13 00:55 字号: 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2010年1月1日,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十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自由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标志着中国与东盟十国之间的经济联系上升到新的历史水平!

根据商务部重要指示,即充分发挥中国-东盟自贸区作用,加强自贸区政策法规宣传和培训,使企业充分认识到中国-东盟十国自贸区建立的重要意义和政策优势,最大程度了解自贸区的政策法规、优惠条件及最新发展资讯,用足用好关税优惠相关的一系列政策,并拓展新的经贸合作对象和平台。我会拟定于2010年1月28日(星期四)在京举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政策培训班”。具体工作由我会所属北京世纪资源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机电贸易)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对外经济和贸易企业相关领导、财税主管、办税人员等;

(2)各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相关领导、项目经理、财务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政策

三、培训师资:由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领导主讲。

四、培训时间:2010年1月28日(星期四)。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企业2000元/人(含资料、授课、场地、设备租赁及、住宿一天、28日早、午餐),机电商会会员企业费用另议。

请需参加培训的单位于1月25日前将培训人员名单传至我会,传真号码: 179686/ 171571,未尽事宜请与会务组联系。

本期培训班会务工作由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所属北京世纪资源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机电贸易)负责。

联系人:彭 丹 176 86

李 铮 170788

刘宏伟 171986

杨 楠 178018

马 琪 178186

传 真: 171571 179686

(来源:机电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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