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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

民生历史  2020-01-22 01:37 字号: 大 中 小

晋城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全面做好2017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深化殡葬系统行风建设,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平安清明为目标,全面加强祭扫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从迎接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扎实做好殡葬改革法规政策标准制定、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检查督导、上报信息等方面工作,切实履行好。严格落实民政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制,层层落实,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检查。要密切部门协作,必要时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成立临时性指挥机构,强化统筹部署和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格局。

要压紧压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将分解到每个人员、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要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及时有效完成整改任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服务机构自身无法解决的,要重点盯防并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协调解决。要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期的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机制和限流分流机制,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严密防范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以宣传引导为抓手,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宣传内容上,要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全面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举措,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成效,发挥好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自身实际行动宣传殡葬改革。

在宣传方式上,要主动与媒体单位合作,在重视传统媒体的同时,充分发挥、微博等新兴媒介优势,强化覆盖面和快捷性;主动通过发布会、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正确对待媒体和群众监督,对曝光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及时回应。对调查属实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和及时公开;对调查不属实的

,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好解释工作,增进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有序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改革,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

三、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重点强化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创新服务模式,适当增设服务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推行上预约、拓展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规范性和便民性。同时,要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其他殡葬服务,重点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实行全程留痕、重点监控和多重防范,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四、以移风易俗为导向,大力推行文明生态殡葬

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推行错峰祭扫、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有关激励保障举措,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要积极践行核心价值观,组织群众参加各种先烈纪念活动,不断弘扬烈士精神。要坚持突出文明主题,联合有关部门强化清明祭扫活动管理,倡导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对已明文禁止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祭扫行为的地区和祭扫服务场所,应组织力量加强管理,确保令行禁止。允许焚烧祭祀用品的祭扫服务场所,应划定专门区域,确保文明安全。倡导殡葬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绢花圈等环保用品,优化祭扫环境。

要坚持公益惠民方向,深入贯彻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精神,在惠民殡葬政策的增面、扩项和提标上下功夫,推动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以免费或奖补方式开展树葬、花葬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活动,加快殡葬改革进程。

各县(市、区)民政局于4月5日前上报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报市殡葬管理所。

晋城市民政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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